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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馆 | 生态环境共治如何实现? ——来自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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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贵州省作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正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其中,环保社会组织深度参与是贵州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贵州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从2010年开始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实践


(图片来源:http://www.gyepchina.com)


组织简介


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环保社会组织。自成立以来,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整合各方资源,采取多种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行动,促进公众环境教育和生态环境保护,传播并实践生态文明理念,已成为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支生力军。


在环境保护领域,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创造了很多“首次”。国内首例政府委托第三方力量监督政府环保工作和企业污染行为、首创环境公益专家聘任制、贵州省首例由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


(图片来源:http://www.gyepchina.com)


活动领域


(一)参与修订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广泛联系社会各阶层的优势,大量收集公众生态文明建设诉求和意见,并将其贯彻到地方性法规的修订中。先后以环保社会组织身份参与了《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贵阳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等多部地方法规的修订,提出多条修改意见并被采纳。


(二)开展环境保护第三方力量监督。“政府花钱购买监管”。2013年12月31日,与清镇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公众参与环保第三方监督委托协议》,由清镇市政府购买服务对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其辖区内企业进行第三方监督。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向环境污染企业派驻监督员对企业环境情况实时监督,及时向监管部门反馈并督促其执行,促进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形成良性互动,改善企业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先后对贵州广铝铝业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清镇市站街工业园区、清镇市三联乳业卫城奶牛场等进行生态环境监督。通过开展第三方监督项目,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既促进了环境问题的解决,又提高了自身信誉和知名度,锻炼出一支优秀的环保队伍。现在,已经有7个区县政府购买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的第三方监督社会服务。


(三)推行专家型“民间河长”制,开展河流保护。发动其聘请的环保专家以“民间河长”方式对贵阳河流开展巡视、监督和保护等工作,发挥环保专家的专业优势,当好贵阳市河流治理的参谋,提高河流治理水平和能力。专家河长认领责任河流,每月至少巡河一次。专家型“民间河长”与“政府河长”形成“双河长制”,共同保护贵阳河流水环境。2017年6月,贵阳市人民政府任命该中心主任黄成德为民间总河长,贵阳市境内98条河流的民间河长基本是该中心的环保志愿者。受贵州省政府邀请,黄成德还担任省级河流监督员。


(图片来源:http://www.gyepchina.com)


(四)共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本着“发展与保护并重”的理念,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实践经验,因地制宜地提出科学可行、经济实惠的整改方案,帮助污染企业解决环保整改问题。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分别与贵州广铝铝业有限公司、贵州黔能天和磷业有限公司、贵州国华天鑫磷化工有限公司、“时光贵州”等多家企业签订了《公众参与共同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合作协议》,指导、督促、跟踪企业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受益于环境整治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污染企业主动聘请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专家担任“环保顾问”,自愿接受监督。从2018年开始,该中心受清镇市政府委托,在清镇经开区开展“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当地居民+生态环境局五位一体的环境社会治理


(五)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是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的重要活动领域,目前已经提起了贵阳市乌当区定扒造纸厂环境公益诉讼案、贵州省修文县扎佐镇人民政府、第三人贵州省扎佐林场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贵州省清镇市三家(红枫、百隆、吉利)陶瓷企业环境公益诉讼案以及龙里跨区域行政诉讼案等15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并全部胜诉。通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带动了公众对企业、政府环保责任的监督,为地方环境保护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图片来源:http://www.gyepchina.com)


(六)开展中欧环境治理地方伙伴项目。该项目由欧盟提供大部分资金,以瑞典环境科学研究院(IVL)、中华环保联合会(ACEF)、贵州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中心(GZICCEP)等为合作伙伴,通过公众参与环境司法来提升污染受害者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能力,从而推动贵州环境治理的改善。具体做法是举办面向政府、律师事务所、企业以及环保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和培训活动,增强利益相关方的能力来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活动。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通过此项目学习了国际环境保护的先进经验、理念和做法,提升了组织的专业水平,还传递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和决心。


组织优势


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又行之有效的环境共治道路,为其他环保社会组织提供了有益参考和借鉴。


1.建立强大的志愿者队伍。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将传播和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作为活动宗旨,建立起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来自行政机关、司法部门、新闻媒体、学校和城乡居民等各行各业人士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并发动环保志愿者常年坚持生态环境考察及环境污染调查。


2.首创环境公益专家聘任制。为更好发挥组织在环保监督中的作用,提高组织的专业能力,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建立起由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历、熟悉本地环境情况、熟知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的专业人士组成的专家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省内环境现状、对策及环境公益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行业专家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



3.搭建多方环境信息共享平台。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搭建起由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组成的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将本组织环境巡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各个部门负责人,并监督执行。


4.整合多种监督主体。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整合现有法律赋予的七种监督主体,即人大、政协、行政、司法、新闻媒体、NGO、公众,各司其职,配合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政方针,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活动。


5.非对抗解决问题。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在环境社会服务的实际开展中,重视与政府的密切合作,相互支持、相互参与、相互促进,而不是对立对抗。通过合作,寻找最为有效的解决办法,共同破解治理的困境,政府、市场、社会三大主体不再是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是基于共同利益和目标的伙伴式关系。


搭建由一元到多元的环境治理体系需要政府、企业、环保社会组织与公众等主体共同参与,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的经验为整合环境治理资源,形成共治合力提供了成功样本,推进“美丽中国”逐渐由理念变为现实。



撰稿 | 彭燕辉

审核 |  邓佳瑜

校对 |  孙   睿

编辑 | 高芷彤


本文转载自公益慈善学园

原文链接:案例馆 | 生态环境共治如何实现? ——来自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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