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率达到50%之后,是国际公认的水污染危机的高发期。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首次超过50%达到了51.3%,也正是这一时期,各地连续出现多次水污染的事件,其中不乏涉水源污染事件。除上篇中我们提到了2009年以来江苏盐城自来水厂数次停水事件,近年来见诸报端的停水事件还有:
•2012年1月,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引发下游居民饮用水恐慌;
•2012年2月,广东佛山养殖场污水入河致水源受污事件
•2012年12月,山西长治苯胺泄露而致大面积停水事件;
•3013年1月,河北邯郸上游事故性水污染引发大面积停水事件;
•2013年7月,广西贺州镉、铊超标停水事件;
•2014年4月,甘肃兰州自来水苯超标停水事件;
•2014年4月,湖北武汉氨氮超标停水事件波及30万人;
•2014年5月,江苏靖江因废碱液直排而停水事件;
•2014年7月,江苏苏州锑超标停水事件;
•2014年8月,重庆巫山县停水事件;
•2015年3月,河北邢台停水事件;
•2015年5月,河北张家口宣化县一中饮用水污染事件
•2015年11月,甘肃陇星锑业选矿厂尾砂泄漏约数十万人口饮水受到影响;
•2016年4月,江西新余镉、铊、砷超标停水事件;
•2017年5月,四川广元铊超标停水事件。
据统计, 2008年~2017年十年期间原环境保护部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1222起,其中涉水源地事件125起(据中国环境报2018年4月的报道)。近年涉水源地事件呈现出处置难度大、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动辄影响数万甚至数十万群众供水,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而在进一步分析中得出中国的水安全问题清单,水资源开发过度,农村饮水安全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以及供水水质问题皆在其列。
水源水质超标及水源污染事件频发显示了水源地整治的严峻形势,在此背景下2010年6月,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国务院2015年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防范环境风险、保障饮用水安全纳入工作目标。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将水源地保护列为碧水保卫战的标志性战役之一,进一步显示了国家治理水源地环境问题的决心。
2016年5月,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原环保部启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这次行动共清查出490个环境问题。2018年3月,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又联合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发现问题6537项。2018年5月-6月,水源地专项行动第一轮督查又合计发布问题273项。
(注:此处问题清单经过梳理将明显包含多项问题进行拆分,如长江经济带2017年490项问题拆分为496项,故数字与原始公布数据有轻微出入)
两次水源地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分析
两次水源地专项行动发布的环境问题清单共涉及全国31省区市1725处水源地保护区7306项环境问题。各省区市发现问题的数量和类别见下图。
水源地环境问题最多的省份有广东、山东、广西。2/3省市以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多于地级及以上水源地问题,水源地环境问题多发生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进一步分析,首先看到全国水源地环境问题多数分布在县级水源地。
这些问题发生多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发现的问题中,以生活面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24%)、旅游餐饮(13%),工业企业(13%),交通穿越(12%)为主,合占77%。
市级水源地环境问题中生活面源污染(19%)、工业企业(18%)和旅游餐饮(17%)占比偏高;
县级水源地最突出的则是生活面源污染(28%)和农业面源污染(17%),以及交通穿越无防护(14%)和保护区划定(11%)等规范化管理问题也比较多。
市级水源地和县级水源地差别最明显的是工业企业和管理制度问题占比,市级水源地的工业企业问题占比明显高于县级水源地,而县级水源地的管理制度问题占比明显高于市级水源地。
长江经济带水源地
2016年启动的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源地专项行动查出496条环境问题,涉及155处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2018年初,这些问题均被宣布完成治理。
官方公布已经完成整治,而在2018年的全国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长江经济带11省水源地(以县级为主,包含地级及以上城市)摸排发现706水源地有1791项环境问题,其中地级及以上水源地问题占6%,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占94%。14处在2016-2017年专项行动中被治理的地级及以上水源地在2018年又查出34项问题,显示之前的整治有不到位之处。
长江经济带整治未彻底的14处水源地名单
序号 |
省份 |
市 |
水源地名称 |
1 |
安徽 |
淮南 |
袁庄水厂水源地 |
2 |
安徽 |
铜陵 |
铜陵市三水厂 |
3 |
贵州 |
毕节 |
倒天河水库 |
4 |
贵州 |
毕节 |
利民水库 |
5 |
贵州 |
黔南 |
茶园水库 |
6 |
湖北 |
荆州 |
柳林水厂水源地 |
7 |
湖北 |
武汉 |
白鹤嘴水厂水源地 |
8 |
江苏 |
常州 |
常州市长江魏村水源地 |
9 |
江苏 |
南通 |
洪港水厂水源地 |
10 |
浙江 |
嘉兴 |
长水塘嘉兴水源地 |
11 |
重庆 |
重庆 |
沙坪坝区嘉陵江沙坪坝水厂 (含中渡口、高家花园水厂) |
12 |
江西 |
景德镇 |
中心城区洋湖水厂昌江取水口水源地 |
13 |
云南 |
德宏 |
勐板河水库 |
14 |
云南 |
文山 |
暮底河水库 |
对比2016-2017年和2018年长江经济带查出的水源地问题,可以看出各省市(除上海外)问题数量都有明显增加,尤以云南、浙江、江西的增加量较大,说明长江经济带水源地尤其是县级水源地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水源保护事关公众健康,因此水源地限期整治的时间表也非常紧张。
根据安排,2018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其他省份地市级水源地要完成整治,涉及31个省份276个地市1586个水源地6251个环境问题,任务十分艰巨。
最新整治进展统计,截至2018年10月10日,6251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治4640个。
其中,上海已于去年年底前率先完成水源地整治任务,宁夏于8月底前完成地级城市水源地问题整改,湖南完成率为97%,山东为90%,湖北为87%,浙江为85%,河南为83%。
但据《中国环境报》报道[1],仍有超过四成的省份工作进度没有达到序时进度(75%)的要求;在全国276个地市中,还有1/5的地市(52个)任务完成率不到50%。剩余1611个问题中,5省份问题数过百,其中广东318个、广西125个、江苏113个、云南108个、陕西102个。
在9月2日-28日开展的水源地专项行动第二轮督察中,全国 21省154项问题被通报整治进展缓慢,此外,根据部分省份最新公布整治进度,辽宁、河南、海南等省仍有86项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进展为0。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剩余未解决的问题中,多数解决难度很大,其中有不少涉及土地使用问题,如生活面源污染,农业面源及交通穿越。在我们系列报告第一篇中,部分地区出现成批撤除水源地现象,也与其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不无关系。
饮水安全事关重大公共利益,保护水源,需要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同时通过督察、约谈但手段大力整治。但水源地数量多,分布广,水源保护也需要社会广泛参与。作为个人我们该如何获参与水源地的保护?请关注明天的保护水源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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