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神仙级的环保行动者,做了第一个倡导动作之后,就会在那里抓狂,或者在那里哭。就如刚刚走出家门的人,只迈出一步,就裹足不前、甚至不知为什么要远行了。
他们说,我举报了啊,然而当地环保局不理我。或者说,我举报了啊,举报那头接电话的人,居然对我敷衍了事。或者说,我播报了啊,那些执法人员似乎都不懂相关法律,不知如何出动。
然后他的动作就停顿在了那里,觉得下一步不可能再做什么了。只能静静地等。等到自己都忘记了有这么一个工作没做完。
而在那么些个妖怪级的环保行动者看来,每一步的动作所带来的反馈,恰恰是发动新一轮倡导的好机会。
因为,倡导,可分为很多个层次。每转换一个层次,倡导的对象都随之发生了变化,倡导的手法也因之要发生变化,倡导的能量也肯定会由此升级。能量升级得越高,倡导的社会关注度也越高。倡导要么借题发挥,要么无事生非,反正都是“平地起风云”,当然也越做越有趣。
倡导往往是从案例切入的,就如医生总是从一个个的病人开始。
最先遭遇的倡导,叫案例,或者叫个案。比如污染企业在排污,环保行动者发现后,去举报它,试图阻止它。比如一个饭店在暗中销售穿山甲,生态行动者发现之后,试图联结森林警察、工商叔叔,一起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揭露和处罚。
这样的倡导,其实是能量级最低的,也是最容易实现的。一个环保行动者,一年,至少要参与几十起这样的案例,才可能真正算度过完整而充实的一年,才可能真正不枉走过三百六十五天。
但案例倡导的过程,一定是同时与行政、执法系统联结或者合作的过程,也可能是一个博弈的过程。行政执法部门配合积极,就是合作。配合不积极,就是博弈。假如举报一家污染企业,而环保局却不响应甚至对环保行动者进行迫害和威胁,那么,这时候,倡导的级别,已经从污染企业,上升到了对某个政府部门或者某个政府从业人员了。
这时候,倡导的能量已经上升了一个段位,比如举报一个污染企业,社会公众更乐意看到环保行动者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交锋。当然,这时候,倡导的目标也由污染企业,转换成了政府的某个部门。
一个环保行动者在解决某类问题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现,法律上理应某个政府部门应当负起的职责,却一直难以被担当。要么是整个行政体系缺乏主动响应,要么是法律本身存在模糊地带,导致行政部门有了推托和逃逸的可能。
这时候,倡导的对象已经由政府某个部门,转变为整个政府的这个职能体系。需要对全国的同类部门进行倡导,推进其升级和优化。这时候的手法,与针对某个具体部门、某个具体从业人员的手法,已经不是那么一样了,甚至是完全不一样了。工具与手法,是与目标相匹配的,目标转换了,工具与手法,也要随之变换了。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 ,如果一个群落有某个法律,只是执行层面上不够积极,那么,需要做的就是倡导这个体系变得活跃和积极起来,也就是通过持续而尖锐的倡导,激活这个体系应有的能量。
如果一个群落缺乏某方面的法律,需要及时去出台和生成某个法律,那么,环保行动者就需要成为一个立法倡导者,推进这部法律的最快速最符合需求地生成与颁布。这时候的倡导目标,就成了立法,工作方式和手法,也要与促进立法相协调了。
法律的生成需要公众意识的提升,因此,如果在某个阶段,公众意识的提升比直接立法更为重要,那么,倡导的目标就要随之转换为面向公众,用各种手法促进意识在短期内得到快速的提升。这时候,工作的目标成了公众,手法自然也要用那些公众喜闻乐见的手法。
倡导的过程也是倡导者工具应用的演练和研发的过程。任何一款工具都是需要大量的应用才称得上得心应手或者说炉火纯青的。一个成熟的环保行动者,至少要会随时依据倡导对象的转换,而使用相应的倡导工具。一个成熟的环保行动者,除了掌握几十种倡导手法和工具之外,还要随时依据案例或者说倡导目标的需要,研发或者创新出最好用的倡导工具,并大量演练而促进其成熟和优化。
当环保行动者自身成为一个生态群落的时候,倡导的过程自然也是环保行动者这个群落倡导经验积累的过程,结晶的过程,传播的过程,传承的过程,推广的过程,转化为社会风气和共识的过程。
环保行动者之所以有时候会推进不畅,如果抛开不想解决难题的这个因素,那么,细究其原因,就在于缺乏及时调整的意识,缺乏快速捕捉状态并给出应对方案的能力。当倡导对象发生变化的时候,眼前的倡导目标没有及时调整,因此,动作没有因之转换,能量没有随之升级。连续发力的可能性,自然因找不到方向而变成了悬停或者空转。
很多环保行动者甚至没意识到,倡导对象变化之后,给自己带来的便利和优势,因为越是由案例倡导向法律和公众意识倡导演进,能量越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越热烈,倡导的热浪越是波涛汹涌。(2018.6.22)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卖风买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