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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村庄的生态自觉:以社区居民为治理主体,突破保护与发展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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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老君山丹霞地貌区纵深带的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黎明乡黎光村,是一个拥有优良生态环境、众多特有物种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热点村落。全村总体地貌呈高山峡谷分布,平均海拔3100米,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高达90%。


但与此同时,这里也是人与自然生态矛盾最为突出的地区之一。靠山吃山、砍树卖钱,是当地人如吃饭喝水般的生活逻辑。近30年来,大片的原始森林被砍伐,昔日绿意浓浓的大山慢慢变秃。如何突破生存与保护的博弈困局,事关当地老百姓的生存发展,以及这片宝贵生态环境的未来。


自2005年起,黎光村全体村民自发组织起来,以社区为主体,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起了自愿保护当地生态系统、自觉相互监督的体制机制,成为保护当地生态环境的有效实践。


“当生存受到威胁的时候,(保护)也就不需要政府动员了”


作为一个以傈僳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村落,黎光村村民的生产生活和自然生态的联系十分紧密。由于地处山区,黎光村的土地多是山腰农田,一般粮食作物的产量不高,收入水平也一般。当地居民多种植价格较高的经济作物白芸豆,或以烤烟为生。


但是,种植白芸豆和烤烟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都有不小的影响。种植白芸豆需要山上的竹子作为爬竿,以便豆苗生长。一般来说,每亩白芸豆需要竹子1500~2000根,每3年就要轮换一次。“虽然竹子长得快,但我们砍得也快。山上的竹子基本都被砍光了。”黎光村村支书蜂金龙说。


烤烟也是如此。为了烤出品质上乘的烟叶,当地老百姓大多采取老式烤烟法,也就是用木头熏烤烟叶的方式,这需要消耗大量的木材。据测算,每亩烤烟大概需要0.5~1立方米的木材。


这样的生产生活方式,让黎光村的生态环境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原来,黎光村林地面积有1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90%,但是慢慢地,山上的树木越砍越少,河流里的鱼渐渐消失,不仅当地的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连当地人未来的生存发展也渐成问题。


“当生存受到威胁的时候,(保护)也就不需要政府动员了。”蜂金龙说。2015年起,在环保NGO丽江环境与健康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帮助下,黎光村的村民逐步走上了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不仅改变了原有的种植模式,成立生态专业合作社,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和生态旅游,还以黎光村流域为保护范围,建立流域自然保护地。


“我们村有13个村民小组,除只有3户人家的道不启组外,都成立了社区自然保护地,并在村民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管理条例,明确了社区自然保护地的范围、保护措施、奖惩措施,全体村民都有权利监督落实条例的执行情况。”蜂金龙说。


“这是对抗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最有效,也是成本最低的方法”


邓仪是丽江环境与健康研究中心负责人。他告诉记者,黎光村村民生态保护的最大不同,就是以原住民为治理主体,保护地的保护、管理以及相关的奖惩措施,都是由村民通过开会讨论决定的。


这使得这些“村规民约”有极好的执行度。2017年4月一天,邻村两名村民在黎光村河上组的保护区内钓鱼,这违反了河上组村民制定的自然保护地与河流管理条例:任何人不得在河流内从事捕鱼、电鱼、毒鱼等相关活动,一经发现,罚款3800元。


一开始,两名村民并不认可黎光村的保护制度,认为罚款没有根据。全村各家都派了代表讨论这件事应该如何处置,有同意对方写道歉信代替罚款的,也有同意对方降低罚款数额的,但对于“让步”和“求情”的建议,村民则坚决不同意。他们表示,“如果外人可以钓鱼,本村人在河里捕鱼也是天经地义。”最终,事情以罚款500元告终。


河上组组长李海云表示,罚款不是目的,而是保护建立起来的制度。通过这次事件,不仅让外村人知道了河上组河里的鱼是不能动的,也给本村人提了个醒,社区保护地制度不是一纸空谈。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官员刘怡告诉记者,在全球范围内,像黎光村这样,以社区为主体基于传统习俗或习惯法自愿保护当地生态自然环境的社区保护地普遍存在。


“原住民和社区保护既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恐怕也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保护地模式。”刘怡表示。目前,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将社区保护地视为与政府设立的保护区、多个部门或主体联合治理的保护区以及私人设立的保护区平行的一种保护区治理形式。只不过,世界各国对原住民和社区保护地的认可情况并不一样,有些国家认可与支持,有些国家则并未在法律和政策层面认可。


刘怡呼吁,政府、民间组织、国际社会都加强对社区保护地的适当认可和支持,确保原住民和社区对自然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权利,让这种最古老的保护模式继续存在下去。“这是对抗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最有效,也是成本最低的方法。”刘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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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社区保护地?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将原住民和社区保护地定义为:“包括重要的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和文化价值,通过习惯法或其他有效途径,由原住民和当地社区自愿保护的自然的或人工改造的生态系统。”


从定义可以看出,社区保护地具有三个共同的特征:第一,社区保护地涉及到某种类型的“公地”,社区同一个生态系统或周边的自然资源在文化或生计上紧密相连;第二,社区保护地具备有效的制度安排(习惯、规范、当地文化、非成文法),在现存的制度安排下,社区有决策的能力和权力;第三,社区的决策使得社区的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和文化价值得到了有效保护。


原题:以社区居民为治理主体,突破保护与发展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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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中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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