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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保厅对2016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负责任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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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上海青悦对5省份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正确性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浙江省2016年公布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全省实际参评企业共5934家。其中不符合评价结果的企业有20家,包括12家绿色企业,2家蓝色企业,6家黄色企业。

上海青悦联合当地合作伙伴绍兴朝露向浙江省环保厅提交了改进工作的建议信。


完整报告请戳:5省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正确性检查总结报告


收到建议信后,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立即组织相关市,县区环保部门进行了认真复核,并给予了上海青悦和绍兴朝露非常详尽的答复,我们认为这个答复是很认真负责的,问题核查追溯详尽清晰,改进措施明确可操作性强,值得其它地方相关政府部门参考借鉴,为这种负责任的政府部门点赞!期待浙江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能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浙江省环保厅针对存在的问题拟采取的措施摘要如下:


一是针对湖州、绍兴、舟山等市存在评价结果与评价标准不相符的问题,我厅将责成其及时更正评价结果,并做好对外公开工作。

二是拟于近期组织召开全省环保信用建设会议,把各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都召集上来,重申纪律和责任,研究部署举一反三强化信用管理措施。

三是积极做好与生态环境部、省发展改革委的协调与对接,适时启动全省环境信用评价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归集、初评、申诉、复核、结果公开等程序。


具体参见如下答复全文: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美丽环境行动者”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iJZrfrRCj2treuEhPQKz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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