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组织数据库用户协议

1、释义

   中国民间环保组织数据库(本用户协议中简称为“环保组织数据库”)由合一绿学院建立,在于归集民间环保组织本底数据,建立中国民间环保组织的基础数据库,集中展示环保组织信息,可根据地域、工作议题等检索,以回答“哪里有什么环保组织”,成为一个有效工具,帮助公众找到身边的环保组织,帮助组织找到自己的合作者,帮助资助方找到合适的资助对象,了解行业发展情况。

2、接受条款

(1)环保组织数据库提供的服务包含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地图网站的体验和使用、环保组织数据信息传递服务以及环保组织数据库提供的与环保组织地图网站有关的任何其他特色功能与内容。

(2)环保组织数据库根据以下服务条款为您提供服务。环保组织数据库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文本中的任何条款。一旦使用协议发生变动,环保组织数据库将在网页上以公告形式发布通知。任何修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包括环保组织数据库随时公布的与服务相关的附加条款、指引和规则。

(3)您在使用环保组织数据库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使用协议。如您不同意本使用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请您立即停止使用环保组织数据库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您一旦使用环保组织数据库服务,即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使用协议各项内容,包括环保组织数据库对使用协议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并成为环保组织数据库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2、遵守法律

    当使用环保组织数据库服务时,用户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所有规定。用户只有在同意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时,才有权使用环保组织数据库服务(无论用户是否有意访问或使用此服务)。

    如果环保组织数据库有理由认为用户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任何言论和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的任何规定,环保组织数据库可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3、用户账号、密码及安全

    用户应根据注册提示填写真实的注册信息,并确保今后更新的登录邮箱、名号等资料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环保组织数据库无须对任何用户的任何登记资料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鉴别、合适任何登记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适用性及/或是否为最新资料的责任。环保组织数据库不对因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不真实或未及时准确变更信息而引起的问题、争议及其后果承担责任。用户不应将其账号或密码转让、出借、告知他人,供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环保组织数据库。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环保组织数据库不承担任何责任。

4、隐私权政策

    用户了解并同意其在本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环保组织基本信息、动态等,均有可能被本网站的访问者浏览或被其他第三方抄录用于商业或非商业性目的。对于因任何第三方使用有关信息所引发的纠纷,环保组织数据库将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5、上传内容

   用户通过环保组织数据库服务发布或上传的任何文字、资讯、图像、照片或其他资料(以下简称“内容”),无论系公开还是私下传播,均由用户和内容提供者承担责任。环保组织数据库不对该等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品质做出任何保证。用户在使用环保组织数据库服务时,可能会接触到令人不快、不适当或令人厌恶之内容。在任何情况下,环保组织数据库均不为任何内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内容的错误、遗漏、不准确或不真实),亦不对通过环保组织数据库服务上传、发送(通过电子邮件或任何其它方式传送)的内容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环。

    环保组织数据库在管理过程中发现或接到举报并进行初步调查后,有权依法停止任何前述内容的传播并采取进一步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某些用户使用环保组织数据库的全部或部分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机关报告。

6、用户行为

    用户同意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发布或以其他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含有虚假、诈骗、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含有环保组织数据库认为不适合在环保组织数据库展示的内容;

2)以任何方式危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3)冒充其他任何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或谎称与任何人或机构有关;

4)将任何广告信函、促销资料、“垃圾邮件”、“滥发信件”、“连锁信件”、 “直销”或其它任何形式的劝诱资料加以发布、发送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用户认可环保组织数据库未对用户的使用行为进行全面控制。用户使用任何内容时,包括依赖前述内容之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时,同意将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所有风险,而不依赖于环保组织数据库。但环保组织数据库依其自行之考虑,拒绝和删除可经由被服务提供之违反本条款的或其它因其环保组织数据库反感的任何内容。

    用户了解并同意,环保组织数据库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基于诚心为了以下目的或在合理必要范围内,认定必须将内容加以保存或揭露时,将加以保存或揭露。

1)遵守法律程序;

2)执行本使用协议;

3)回应任何第三人提出的权利主张;

4)保护环保组织数据库、其用户及公众之权利、财产或个人安全;

5)其它环保组织数据库认为有必要的情况。

7、国际使用的特别警告

   用户已了解国际互联网的无国界性,同意遵守所有关于网上行为、内容的法律法规。用户特别同意遵守有关从中国或用户所在国家或地区输出信息所可能涉及、适用的全部法律法规。

8、赔偿

   由于用户通过环保组织数据库服务上传、发送或传播的内容,或因用户与本服务连线,或因用户违反本使用协议,或因用户侵害他人任何权利而导致任何第三人向环保组织数据库提出赔偿请求,该用户同意赔偿环保组织数据库及其它合作伙伴相应的赔偿金额(包括环保组织数据库支付的律师费等),以使环保组织数据库的利益免受损害。

9、关于使用及储存的一般措施

    用户承认关于本服务的使用环保组织数据库有权制订一般措施及限制,包含但不限于本服务将保留所发布内容或其它发布内容之最长期间,以及一定期间内用户使用本服务之次数上限(及每次使用时间之上限)。通过本服务发布或传送之任何信息、通讯资料和其它内容,如被删除或未予储存,用户同意环保组织数据库毋须承担任何责任。用户也同意,环保组织数据库有权依其自行之考虑,不论通知与否,随时变更这些一般措施及限制。

10、服务的修改

    用户了解并同意,无论通知与否,环保组织数据库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环保组织数据库服务,对此,环保组织数据库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同意,所有上传、发送到环保组织数据库的内容,环保组织数据库均无保存义务,用户应自行备份。环保组织数据库不对任何内容丢失以及用户因此而遭受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11、终止服务

    用户同意环保组织数据库可单方面判断并决定,如果用户违反本使用协议或用户长时间未能使用其帐号,环保组织数据库可以终止该用户的密码、帐号或某些服务的使用,并可将该用户在环保组织数据库服务中留存的任何内容加以移除或删除。环保组织数据库亦可基于自身考虑,在通知或未通知之情形下,随时对该用户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用户了解并同意依本使用协议,无需进行事先通知,环保组织数据库可在发现任何不适宜内容时,立即关闭或删除该用户的帐号及其帐号中所有相关信息及文件,并暂时或永久禁止该用户继续使用前述文件或帐号。

12、与环保组织及其他第三方进行交易

    用户通过环保组织数据库与环保组织及其他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通讯或商业往来,或参与活动,包括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付款及交付,以及达成的其它任何相关条款、条件、保证或声明,完全是用户与环保组织及其它第三方之间的行为。用户因前述任何交易、沟通等遭受的任何性质的损失或损害,环保组织数据库均不予负责。

13、环保组织数据库的专属权利

    用户了解并同意,环保组织数据库服务含有受到相关知识产权及其它法律保护的专有保密资料。用户同时了解并同意,经由环保组织数据库服务或其他环保组织向用户呈现的信息所包含之内容,亦可能受到著作权、商标、专利等相关法律的保护。未经环保组织数据库或相关组织书面授权,用户不得修改、出售、传播部分或全部服务内容或,或加以制作衍生服务。

14、担保与保证

    环保组织数据库使用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会免除因环保组织数据库造成用户人身伤害或因故意造成用户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用户使用环保组织数据库服务的风险由用户个人承担。环保组织数据库对服务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适售性、特定目的的适用性及未侵害他人权利等的担保或保证。

    环保组织数据库不保证以下事项:

1)服务将符合用户的要求; 服务将不受干扰、及时提供、安全可靠或不会出错; 使用服务取得的结果正确可靠;

2)用户经由环保组织数据库服务取得的任何产品、服务、资讯或其它信息将符合用户的期望,且数据库中任何错误都将得到更正。

3)用户应自行决定使用环保组织数据库服务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且自负风险,因任何资料的下载而导致的用户电脑系统损坏或数据流失等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4)用户经由环保组织数据库服务获知的任何建议或信息(无论书面或口头形式),除非使用协议有明确规定,将不构成环保组织数据库对用户的任何保证。

15、责任限制

    用户明确了解并同意,基于以下原因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环保组织数据库均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别、衍生性或惩罚性赔偿责任(即使环保组织数据库事先已被告知用户或第三方可能会产生相关损失):

(1)环保组织数据库服务的使用或无法使用;

(2)通过环保组织数据库服务购买、兑换、交换取得的任何、数据、信息、服务、信息,或缔结交易而发生的成本;

(3)用户的传输或数据遭到未获授权的存取或变造;

(4)任何第三方在环保组织数据库服务中所作的声明或行为;

(5)与环保组织数据库服务相关的其它事宜,但本使用协议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6)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发布或投递欺诈性信息,或诱导用户受到经济损失,环保组织数据库不承担任何责任。

16、一般性条款

    本使用协议构成用户与环保组织数据库之间的正式协议,并用于规范用户的使用行为。在用户使用环保组织数据库服务、使用第三方提供的内容或软件时,在遵守本协议的基础上,亦应遵守与该等服务、内容、软件有关附加条款及条件。

本使用协以及用户与环保组织数据库之间的关系,均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用户与环保组织数据库就服务本身、本使用协议或其它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环保组织数据库未行使或执行本使用协议设定、赋予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等权利的放弃。

本使用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而无效,并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7、举报

    如用户发现任何违反本服务条款的情况,请及时通知合一绿学院。

    本使用协议的标题仅供方便阅读而设,如与协议内容存在矛盾,以协议内容为准。

以上声明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合一绿学院所有。联系Email:go@hyi.org.cn